接公司党政办公室通知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16]17号)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 、放假时间
2017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,上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二、放假安排
员工办公室要做好在校员工的管理工作,掌握外出员工的去向,加强安全防范教育,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,要求员工按时返校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,保持通讯畅通,做好值班记录,遇紧急、突发性事件,要按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
特此通知
公司办公室
2017年3月27日